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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多地公布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和地点

2024/2/2 19:43:16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洛阳市人民政府、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南阳市人民政府、商丘市人民政府、开封市人民政府、漯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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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要过年了


很多小伙伴都想知道


今年可以放烟花吗?






河南多地官宣


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


小编带你看


↓↓↓









郑州

一、燃放时间




(一)2月2日(腊月廿三)7时至23时;




(二)2月9日(除夕)7时至2月10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三)2月10日(正月初一)至2月14日(正月初五)每日7时至23时;




(四)2月24日(正月十五)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燃放区域




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区域内的下列场所以外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三)重要军事设施;


(四)文物保护单位;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


(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车站(含火车站广场)、机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高架路、过街天桥、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地区;


(八)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九)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十)公园(广场除外)、绿地、景区、山林、苗圃、草原、湿地、水源保护地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鼓励在小区内燃放,确需在小区内燃放,要划定安全区域,由乡镇(街道办)统筹,社区、物业等单位预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









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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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放时间




2月2日(腊月二十三);2月9日(除夕)至14日(正月初五);2月24日(正月十五)。




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




1.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及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


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3.重要军事设施;


4.文物保护单位;


5.医疗机构、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


6.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7.车站(含火车站广场)、码头、主次干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8.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9.公园(广场除外)、绿地、景区、林场、苗圃、草地、湿地、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


10.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东至规划园区东环路,西至外环路,南至上海路,北至马家河);


11.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及周边;


12.各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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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放时间




(一)2月2日(小年)17时至2月3日1时;




(二)2月9日(除夕)17时至2月10日(正月初一)1时;




(三)2月10日(正月初一)早6时至23时;




(四)2月14日(正月初五)早6时至23时;




(五)2月24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




二、禁放区域




(一)主城区(涧西、西工、老城、瀍河、洛龙)禁放区域:邙岭大道(不含)以南,丝路大道(不含)以东,南山大道(不含)以北,二广高速(不含)以西。




(二)化工园区禁放区域:1.黄河北:河阳街道、吉利街道、康乐街道、西霞院街道;2.黄河南:滨河大道、鹤飞大道、焦柳大道以南,孟长路以东,邙岭以北,光武路以西。




(三)其他禁放区域:1.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2.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3.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场所;4.车站、机场、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流密集场所;5.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6.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新闻单位、交通枢纽、输变电设施和重要军事设施;7.山林、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封闭式公园、游园等重点防火场所;8.其他禁止燃放的区域。









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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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放时间




(一)2月2日(腊月二十三)16时至24时;




(二)2月9日(除夕)16时至2月10日(正月初一)1时;




(三)2月10日(正月初一)7时至24时;




(四)2月14日(正月初五)7时至24时;




(五)2月24日(正月十五)7时至24时。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区域




(一)市区主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为:宁洛高速(含)以北、龙江路(含)以南、京港澳高速(含)以西、京广高铁(含)以东合围区域。




(二)市区主城区外,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部队驻地、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


2.车站、港口、码头、桥梁、涵洞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4.公园、景区、绿地、树林、水源保护地等重点防火区;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加油站、液化气站、天然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7.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三、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外,在规定燃放时间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C级、D级烟花爆竹产品。









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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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放时间




(一)2月2日(腊月二十三)7时至23时。




(二)2月9日(除夕)7时至2月10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三)2月10日(正月初一)至2月14日(正月初五)每日7时至23时。




(四)2月24日(正月十五)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燃放区域




下列场所以外的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三)重要军事设施;


(四)文物保护单位;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等;


(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车站(含火车站广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高架路、过街天桥、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地区;


(八)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十)公园(广场除外)、绿地、景区、山林、苗圃、湿地、水源保护地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在建建筑工程施工工地;


(十二)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或区域。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应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不鼓励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确需在小区内燃放的,应划定安全区域,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村(居)委会、社区物业公司等预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




各县(市、区)应在空旷的地方设置集中燃放区,属地政府组织公安、应急管理、供销等部门现场监管。









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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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放时间




(一)2024年2月2日(腊月二十三)17时至2月3日凌晨1时;




(二)2024年2月9日(除夕)17时至2024年2月10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三)2024年2月10日(正月初一)至2024年2月14日(正月初五)每日早6时至23时;




(四)2024年2月24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区域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化工园区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三)重要军事设施;


(四)文物保护单位;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疗养院;


(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车站(含车站广场)、码头、机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过街天桥、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区域;


(八)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九)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


(十)南水北调水源地周边及干渠两侧1100米以内、山林、森林公园、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以及周边建筑物小于10米的狭小空间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区域;


(十二)其他禁止燃放的区域(由相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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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放时间




(一)2月2日(腊月二十三)7时至23时;




(二)2月9日(除夕)7时至2月10日(正月初一)1时;




(三)2月10日(正月初一)至2月14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




(四)2月24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




下列场所以外的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化工园区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三)重要军事设施;


(四)文物保护单位;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等;


(六)商场、商业街、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主次干道、高架路、过街天桥、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地区;


(八)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九)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


(十)公园(广场除外)、绿地、景区、林地、苗圃、湿地、水源保护地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确定并公布禁止燃放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倡议广大群众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不要在居民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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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郑州市人民政府、洛阳市人民政府、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南阳市人民政府、商丘市人民政府、开封市人民政府、漯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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