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马某某在信访案件已解决且已签订停访息诉情况下,依旧无理信访,重复信访,严重影响我镇的社会稳定和信访秩序。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马某某以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十日。
提示 《信访工作条例》 第二十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各级机关、单位应当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引导信访人就地反映问题。 第二十六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信访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惕!10种非法信访活动依法打击 1.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的;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围非法滞留或者采取打横幅标语、散发传单、呼喊口号、停尸闹丧、裸露身体、敲锣打鼓等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 2.非法聚集堵路、堵桥、堵门,扰乱公共秩序的; 3.在大型群众活动场所、重要会场等公共场所采取非法手段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 4.“进京赴省”越级非正常上访,造成社会影响,扰乱社会秩序; 5.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品进入国家机关及信访接待场所、公共场所的; 6.采取放火、爆炸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自伤、自残、自杀等极端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 7.故意制造社会影响,以非法上访为要挟,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利用老人、病人、残疾人或未成年人进行非正常上访,将其遗弃在国家机关或接待场所的;唆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并借机敛财的; 8.在国家机关或者信访接待场所不服从管理,恐吓、威胁、侮辱、谩骂、殴打信访接待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9.编造虚假信息,歪曲事实,通过网络、媒体或采取其他方式,散布恶意攻击党和政府言论,公然诽谤、侮辱他人的;制作、复制、传播有关信访事项的虚假信息,或编造险情、疫情、警情,扬言实施爆炸、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的; 10.组织、策划、串联、煽动、教唆、胁迫他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 警方提示 信访诉求必须依法、理性表达,绝不要心存侥幸,肆意触犯法律底线。合理合法的诉求只有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非正常信访行为占不到半点便宜,任何形式的缠访、闹访以及扰乱滋事等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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