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33733571
当前位置:封丘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封丘城事

封丘通报4起交通事故

2024/7/28 22:34:09

评论:0

浏览量:666

2024年06月18日17时28分许,申某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皖SD5***号重型栏板货车,沿220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220 省道与311省道交叉口处进入路西加油站时,与李某持A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豫象GK****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 GU***挂车,沿 311 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上述地点右转弯时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2024年06月24日12时许,张某持C1订正驾驶豫 G7****号小型轿车,沿G327国道封丘县由西向东行驶至冯村乡东王村路口右转弯时,与赵某驾驶封丘005****标牌电动两轮车乘载王某由西向东行驶相撞,造成赵某、王某受伤,两车不同受损的交通事故。


2024年07月02日21时许,王某持 B2D 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豫 A9****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封丘县005乡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鲁岗镇东蒋寨村处,与同方向在前的王某驾驶备案号牌封丘02***号三轮电动车相撞,此事故造成王某、乘车人路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4年07月04日14时18分许,邢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沿220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留光镇后后寨村路口南超车时,与同方向在前肖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刮擦,造成肖某电动自行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后邢某驾车向北逃逸。驾驶人邢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来源:畅通封丘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遵守交通法规远离交通事故

转发提醒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发布评论:
评论内容:
13333733571
  • Q Q: 407201698(备注来意)
  • 微信: 13333733571
  • 客服微信二维码
  • 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4 “封丘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豫ICP备2021015717号  |  技术支持:封丘同城信息系统(v2024.1)  |   统计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