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静态停车秩序专项洽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静态停车秩序,巩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果,保障道路交通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新乡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封丘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决定开展静态停车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治理范围: 1、机动车未在划定停车泊位内停放的; 2、 占用消防通道、盲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停放的; 3、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和持续占用停车泊位超过四十八小时的; 4、停车泊位内未按导向指示逆向停放的; 5、占压停车泊位线停放的; 6、机动车占压非机动车停车位和占压人行道停放的; 7、黄色网格线禁停区停放的。 8、非机动车占压机动车停车位停放的; 9、擅自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侵占公共停车的。 治理期间,对多次违章停车且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综合执法局将函告公安交警部门协助办理相关锁定业务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阻挠、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封丘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5年3月18日 来源|封丘电视台 转发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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