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名密切接触者
在封丘县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7月12日,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密切接触者王某的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王某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7月9日17时独自驾车从郑州返回封丘,19时左右到达封丘县鸿润城西菜鸟驿站取快递,停留约1分钟离开,随后独自驾车前往世纪大道平等路三毛烧烤与朋友共同就餐,20时22分结账后离开,王某骑车返回家中。
7月10日上午在家中未外出,17时30分独自步行前往检察院门口开车,随后驾车返回家中未外出,无他人来访。
7月11日8时左右驾车到封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11时40分骑电车返回家中,12时23分由外卖员送餐至门口,15时左右骑电车前往封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上班,17时40分骑车前往封丘县人民医院采集核酸,随后前往瑞封超市购物,18时04分结账离开,在瑞封超市购物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随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无他人来访。
7月12日8时10分左右骑电车前往电商园门口流动摊贩购物,8时45分接郑州疫情防控中心通知,随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王某7月7日、8日、11日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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