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公共安全,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大众人身和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焰火爆仗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践,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2023年新年期间焰火安全爆仗安全管理工作布告如下:
一、能够点燃时段
1月21日(岁除)18时至24时;
1月22日(正月初一)7时至9时、18时至24时;
1月26日(正月初五)7时至12时;
2月5日(正月十五)18时至24时。
重污染气候期间和上述规则以外的时段制止点燃焰火爆仗。
二、能够点燃区域
(一)主城区点燃区域:卫滨区赵定排公园、红旗区平原建业体育中心、牧野区定国湖公园、凤泉区龙潭公园、高新区南湖公园、经开区平原湖公园(二期)内为能够点燃区域。除上述区域外,主城区其他区域为制止点燃区域。
(二)各县(市、区)政府,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自行划定本辖区能够点燃区域,并向社会公告。
(三)以下区域不得划为点燃区域:1.重要军事设备、化工园区和加油站、加气站等寄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周边200米范围内;2.文物保护单位和输变电设备及其周围50米范围内;3.医院、图书馆、档案馆、校园、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等公共场所;4.车站、机场、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流密布场所;5.山林、绿洲、森林公园、景色名胜区及封闭式公园、游园等要点防火场所;6.党政机关工作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出产区、仓储区等要点区域;7.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周边100米以内;8.市、县区人民政府确认并发布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三、未经同意不得点燃焰火爆仗的品种。
(一)《焰火爆仗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焰火爆仗;
(二)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焰火爆仗;
(三)不合法出产、运营的假冒伪劣焰火爆仗。
四、其他规则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厉做好本辖区内焰火爆仗出产、运送、贮存、出售和点燃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市政府相关部分要根据分工履行好各自责任,保证焰火爆仗点燃安全;
(二)欢迎广阔市民大众活跃告发不合法出产、运营、贮存、运送、点燃焰火爆仗行为,一起保护我市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告发电话:110,12345。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来历:新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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