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对市区部分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等
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
新公交[2023]5号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市区道路及交通流量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市区部分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等实施限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区域及措施
(一)南环、西环、北环、东环路(老107国道的南环路至北环路段)每日17时—次日9时禁止黄牌类货运车、黄牌类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车、拖拉机、农用三(四)轮车通行,其它时段允许通行。
(二)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东环路(老107国道的南环路至北环路段)以西区域内道路,全天禁止黄牌类货运车、黄牌类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车、拖拉机、农用三(四)轮车通行。
二、确需进入限行区域车辆
对确需在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内通行的上述车辆,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相关通行证(码),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三、不受限制通行车辆
(一)城市物流配送货车(车辆类型为厢式货车、封闭货车)。
(二)军车(含武警)、警车、消防、救护、工程救险专用车。
(三)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热力、市政环卫、道路清障、邮政(含报刊发行)等专业车。
(四)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原有相关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3年3月2日
来源|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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